第二十九日 – 公平與公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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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看,這些年來我服事你,從未違背過你的命令,而你從未給過我一隻小山羊,讓我同我的朋友們歡宴;但你這個兒子同娼妓們耗盡了你的財產,他一回來,你倒為他宰了那隻肥牛犢。」

(路加福音 15:29-30)

當大兒子發現父親為小兒子的回歸大舉慶祝時,他感到無比挫敗。他不但覺得無人感激和理會自己付出的辛勞,他更覺得自己得不到父親的公平對待。

他不得不把父親對待他自己和對待弟弟的分別放大來看。

他這樣做是為了搜集證據,以證明自己的思想和行為是正確的,也是為向「得罪」他的人,也就是他父親和弟弟,提供有力的憑據,以指證他們及證明自己的確是受害人。換句話說,這是為在「法庭」上增加自己的贏面。

因此他傾向把事件的每一個細節以及之後發生的事記得一清二楚。他把每一個字都精確地記錄起來。他嘗試用有利他自己的角度去分析事情,不斷在他們的說話和行動裡找錯處,以歸咎於他們。

這就是為甚麼大兒子嘗試提醒父親發生了甚麼事,彷彿父親忘記了或不知道自己在做甚麼。為了使理據更有說服力,使辯護理由更強,他對父親和弟弟行事的意圖作了不少假設,並以有利自己的角度去解釋一切。這些行為在那些相信自己是受害者,或認為公義得不到伸張的人身上,都是很常見的。

事實上,我們很多時都傾向把公平和公義混淆。「公平」這概念本身是主觀而相對的。當討論何謂公平時,我們很多時都會偏袒其中一方,極少機會能以持平和客觀的態度去表達。對一方的公平常常是對另一方的不公平。如果對任何一方有所偏袒的話,又如何有「公平」可言呢?《天主教教理》是這樣定義「義德」的:

義德是倫理的德行,在於依循恆久和堅定的意願,給予天主和近人所應得到的。(《天主教教理》 1807) 近人所應該得到的,與他們的需要和利益有密切關係。如果我們擁有這個概念的話,我們就不會傾向只保護自己的利益。我們若以這樣的新眼光去理解和行使公義,我們就能被提升,沒那麼容易去審判別人,同時亦能把眼光放遠一點,使我們能從種種出現在大兒子身上的束縛和枷鎖中釋放出來。這樣我們就較容易以父親,也就是施予者的角度去看事情。

此外,我們所得到的恩寵和各種禮物都是天主無條件地賜予的,它們都不是賺回來的。當中並不存在交易。故此這些恩寵和禮物都是我們白白領受的。

由於是「白白領受」,我們不應把目光放在施予者作出選擇時背後的邏輯,我們固然無法理解,也無權過問他的決定。

每當我們領受這些禮物時,我們都不應質疑施予者怎樣處理和分配他所擁有的東西。他有充分權利去決定怎樣運用他所擁有的。瑪竇福音第二十章中葡萄園僱工的比喻可以幫助我們掌握這一點。(瑪竇福音 20:1-16) 比喻講述一個慷慨而慈悲的家主,給那些只工作了一小時的工人與那些工作了一整天的工人同樣的工資。這個比喻相當富爭議性,家主和工作了一整天的工人所代表的兩方爭持激烈,但為我們基督徒來說,這比喻卻開啟了我們的眼目,向我們展示了天主賞賜恩寵的玄妙!

反思

你有沒有傾向去把別人如何得罪自己的一切牢牢地記下來?

你是否被不寬恕所奴役而無法得到解脫?

你希望天父把你從不寬恕的牢獄中釋放出來嗎?

今日禱告

親愛的阿爸父,當我越體味到祢恩典的玄妙,我就越能夠體會到祢的行徑真的遠超過我的行徑。我開始明白到我的思想及概念有多混淆,而我也被我自己有限的世界所封閉了。這令我不能跳出我自己的自我中心,好能去擁抱他人及同理他人的狀況。我就好像監禁於我的不寬恕當中。主啊!是祢的明燈照亮了我。求祢給我再做一顆純潔的心,求祢使我心重獲堅固的精神。求祢不要從祢的面前把我拋棄,不要從我身上將祢的聖神收回。(聖詠 51:12-13)

以上所求,是靠我們的主耶穌基督。亞孟!

願光榮歸於父、及子、及聖神,起初如何,今日亦然,直到永遠,亞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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